泰國稅法及稅務居民認定
簡介
Brief introduction
泰國稅務居民是指在從入境之日起,連續12個月內在泰國停留達到或超過180天的合法居民。一般辦理泰國長期簽證尤其是泰國精英簽的高淨值人群也會為了在泰國進行貿易活動或生活的安心,申請泰國稅務居民身份。成為泰國稅務居民後,需按照泰國當地法規進行稅務規劃和辦理。
企業所得稅
在泰國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都須依法納稅,納稅比例為淨利潤的30%,每半年繳納一次。基金、聯合會和協會等則繳納淨收入的2%-10%,國際運輸公司和航空業的稅收則為淨收入的3%。未注冊的外國公司或未在泰國注冊的公司只需按在泰國的收入納稅。正常的業務開銷和貶值補貼,按5%-100%不等的比例從淨利潤中扣除。對外國貸款的利息支付不用征收公司的所得稅。企業間所得的紅利免征50%的稅。對於擁有其他公司的股權和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所得紅利全部免稅,但要求持股人在接受紅利之前或之後至少持股3個月以上。企業研發成本可以作雙倍扣除,職業培訓成本可以作1.5倍扣除。注冊資本低於500萬銖的小公司,淨利潤低於100萬銖的,按20%計算繳納所得稅;淨利潤在100-300萬銖的,按25%計算繳納。在泰國證交所登記的公司淨利潤低於3億銖的,按25%計算繳納。設在曼穀的國際金融機構和區域經營總部按合法收入利潤的10%計算繳納。國外來泰投資的公司如果注冊為泰國公司,可以享受多種稅收優惠。
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為公曆年度。泰國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國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國的資產,均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基為所有應稅收入減去相關費用後的餘額,按從5%到37%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征收。按照泰國有關稅法,部分個人所得可以在稅前根據相關標准進行扣除,如租賃收入可根據財產出租的類別,扣除10-30%不等;專業收費中的醫療收入可扣除60%,其他30%,著作權收入、雇傭或服務收入可扣除40%,承包人收入可扣除70%。
增值稅
泰國增值稅率的普通稅率為7%。任何年營業額超過120萬泰銖的個人或單位,只要在泰國銷售應稅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都應在泰國繳納增值稅。進口商無論是否在泰國登記,都應繳納增值稅,由海關廳在貨物進口時代征。免征增值稅的情況包括年營業額不足120萬泰銖的小企業;銷售或進口未加工的農產品、牲畜以及農用原料,如化肥、種子及化學品等;銷售或進口報紙、雜志及教科書;審計、法律服務、健康服務及其他專業服務;文化及宗教服務;實行零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包括出口貨物、泰國提供的但用於國外的勞務、國際運輸航空器或船舶、援外項目項下政府機構或國企提供的貨物或勞務、向聯合國機構或外交機構提供的貨物或勞務、保稅庫或出口加工區之間提供貨物或勞務。當每個月的進項稅大於銷項稅時,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在下個月可返還現金或抵稅。對零稅率貨物來說,納稅人總是享受退稅待遇。與招待費有關的進項稅不得抵扣,但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作為可扣除費用。
特別營業稅
征收特別營業稅的行業有銀行業、金融業及相關業務、壽險、典當業和經紀業、房地產及其他皇家法案規定的業務。其中,銀行業、金融及相關業務為利息、折舊、服務費、外彙利潤收入的3%,壽險為利息、服務費及其他費用收入的2.5%,典當業經紀業為利息、費用及銷售過期財物收入的2.5%,房地產業為收入總額的3%,回購協議為售價和回購價差額的3%,代理業務為所收利息、折扣、服務費收入的3%。同時在征收特別營業稅的基礎上還會加收10%的地方稅。